2011年股市十大失意人物之一:何学葵

    中华何氏网 2011年12月20日 腾讯财经


2011年12月19日13:02  腾讯财经



失意指数:☆☆☆☆☆

入选理由:欺诈上市遭逮捕 昔日首富沦为阶下囚

何学葵,曾经头顶“云南女首富”的桂冠,身家一度登上胡润富豪榜,如今却沦为阶下囚,靠“卖股求生”。

2007年12月21日,绿大地开始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上市,成为我国绿化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也是云南省第一家民营上市企业。

1969年10月出生的何学葵,以持有绿大地4325.80万股(占当时总股本的28.63%),成绿大地的控股股东。截止2009年,何学葵以11亿元的身家登上胡润富豪榜,并由此夺得“云南女首富”的桂冠。

然而,好景不长。2011年3月17日,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依法逮捕。9月6日,何学葵等5名涉案人员正式受审。

自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至今,涉及欺诈上市的案例,绿大地案已非首例,但本案中造假手段之拙劣、虚增金额之庞大,着实触目惊心。

在庭审过程中,何学葵当庭表态,对于本次案件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愿意接受法庭的判决,并愿意尽其所有补偿社会、公司和股东的损失。但据笔者观察,“愿意尽其所有补偿社会、公司和股东的损失”并非易事。

虽然判决结果也还没有出来,但根据《刑法》第160条,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5%的罚金。根据绿大地当初上市募集资金32893.57万元来推算,何学葵除最高将获刑5年外,还可能被处以1730万元的罚金。

此外,根据《证券法》与最高法院的有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均可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赔偿。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测算,绿大地民事赔偿案的理论索赔金额将高达25亿元。

11月17日,绿大地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何学葵与云投集团签订的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书,何学葵向云投集团转让股份的数量不超过绿大地总股本的20%。

已经沦为阶下囚的“云南女首富”何学葵,如今有转让所持上市公司绿大地股份的意向。业内人士表示,何学葵个人欠款不少,本次转让股份的目的很可能是为归还其个人欠款。曾妄图以欺诈发行股票而揽获巨额财富的何学葵,最终却落得折价出让股权,巨额财富化作一枕黄粱。

然而,作为*ST大地欺诈发行上市的罪魁祸首之一,何学葵或许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惨重代价,巨额罚金和牢狱之灾已是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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