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氏古代名人】桂 萼

    中华桂氏网 2013年3月13日 万家姓


桂 萼

桂萼(?—1531年),字子实,号见山,余江县锦江镇人。正德六年(1511)进士,授丹徒知县,史称其人性刚使气,屡忤上官,后调知浙江青田,不赴。用荐起知武康,复忤上官下吏,还遭到御史白简弹劾。桂萼不但屡忤上官,他和一般的胥吏书手的关系也不协调,这种情况在封建社会中实属少见。桂萼在县任职,非常了解缙绅势家及豪强地主欺隐土地逃避赋役的情况,深知赋役不均给朝廷的统治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因之,他积极致力于均平赋役的工作。然而官豪势家总是通过合法或非法的手段,把赋役转嫁到贫苦农民身上。官豪势家不但通过诡寄、飞洒等诸种手法欺隐土地,又独占肥沃的土地,却只按低税率交纳很少的田租,不愿为农民“分粮”和“为里甲均苦”。只要有志于清理赋役积弊改变不公正状况的州县正官着手于丈量土地或均平赋役,“势家即上下夤缘,多方排阻”,使之不能有所作为。桂萼历次任上,都致力于均平赋役。正嘉之际,他任成安知县,排除多方阻难,终于完成了清丈土地的工作,成安“原额官民地二千三百八十六顷五十九亩九分”,清丈之后,“均量为大地二千七百八十一顷四分五厘”。丈地之后,桂萼“计亩征粮,民不称累”,纠正了当地社民享无税之田、屯民供无田之税的不合理现象。桂萼看不惯官场中的贪污腐化,痛恨势家豪强和地方官吏上下勾结、在征赋派役中营私舞弊的各种丑行,这就是桂萼屡忤上官下吏的社会原因。历任丹徒、武康、成安等县知县、南京刑部福建司主事、翰林院学士、詹事府兼学士、礼部侍郎、礼部尚书、吏部尚书、太子少保兼武英殿大学士等职,升迁之快,史不多见。所经各任都能端正风俗,抑制豪强,政绩颇著。嘉靖九年十二月告老还乡,不久病死私第,朝廷追赐太傅,谥“文襄”。誉“均平赋役,屡忤官吏”。著有《历代地理指掌》、《明舆地指掌图》、《桂文襄公奏议》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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